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商家企业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国家允许工商资本下乡后,农民的利益怎么保障?!

    信息发布者:曹先生
    2018-10-07 22:19:20   转载

    为了把“乡村振兴”落实到位,国家出台了长达3.7万字的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(2018-2022年)》。首个五年规划,从壮大乡村产业到美化农村环境,都是关乎农村人生活的大事。

     

    为了建立“现代农业经营体系”,此次规划的第十三章第二节提出:“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适合产业化、规模化经营的农业项目”有农民朋友担心,虽然农村是需要投资才能发展好,但工商资本都是唯利是图的,大规模工商资本进村,后期会不会损害农民利益?



    事实上,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(2018-2022年)》当中对于这一点也已深思熟虑,总结文件各章节内容,在未来的“现代农业经营体系”之下,普通散户的权益主要通过以下3点来保障

     

    ①土地确权证书是保证农民利益的“定心丸”

     

    5年前开始的土地确权,实际上就是国家对工商资本下乡后,农民承包权保障问题的提前布局。过去土地流转大多是口头约定,没合同没凭证,老百姓当然不放心。

     

    但土地确权颁证之后,就可以保证土地流转的规范化,一是必须要签订流转合同,二是农民只要确权证书在手,土地不管怎么流转,都能证明承包权是自己的。



    ②推广“农民入股+保底受益+按股分红”等利益联结方式

     

    虽然国家提倡规模化、现代化农业,但并不代表不顾及散户利益,在“乡村振兴战略”中,对于散户怎么融入到现代农业体系,也有很明确的规划:

     

    土地的承包权在农民手中,因此农户可以以“入股”的形式,与农企、合作社、种植大户等合作,农民在合作过程中会获得一份“保底受益”,在这个基础上,还能获得分红。通过这样的模式,大户和散户之间就能达到共赢。



    毕竟农企再机械化,也是需要人工的,农户把土地流转给农企或者合作社之后,也会获得“优先雇用+社会保障”,而且流转合同到期后,土地仍然收归农户。

     

    ③探索实行“农民负盈不负亏”的机制


    农民“入股”农企或者合作社,不同于其他行业一般的“股东”,而是有国家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支持的股东。今后,国家将有专门的财政资金,来确保农民在于大户合作时,负盈不负亏。此外,一切合作的前提,是要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。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